軟件沒有專利權能不能轉讓?
2022-04-13 18:37:36 閱讀(143)
軟件沒有專利權的話嚴格意義上講不屬于專利,但是也可以轉讓,雙方簽訂合同就行,下面萬商云集小編給大家詳細介紹下這塊內容。
一、軟件沒有專利權能不能轉讓
軟件沒有專利權的話嚴格意義上講不屬于專利,但是也可以轉讓,雙方簽訂合同就行,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它其實指的是擁有專利申請權的人,已經將自己的申請提交到國家相關的知識產權局了,但是還沒有給予其授權的專利,依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而轉給其他人的一種行為。專利的申請權經過轉讓之后,其實轉讓者只是將自己對于某項專利申請的權利轉讓給了受讓人,但是并不能保證受讓人在之后的專利申請當中,一定能成為該項專利合法的專利權人。在這種情況下,未授權的專利,可以將自己的申請權轉讓出去,其他情況則不行。
二、專利申請的原則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1、新穎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2、創造性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
判斷要滿足下列條件:
專利法規定:“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能夠制造或者使用,是指發明創造能夠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大量制造,并且應用在工農業生產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時產生積極效果。這里必須指出的是,專利法并不要求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專利之前已經經過生產實踐,而是分析和推斷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可以實現。
三、不授予專利權的情況
1、按《專利法》第五條的規定,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2、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下列客體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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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利轉讓